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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自8月1日至9月1日止受理申请106年第3期观光活动补助款。

定位点

发布日期:2017-04-12

更新日期:2017-07-27

发布单位: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

1.2万

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

受理106年度第3期台北市观光活动补助申请公告

 

  • 申请期间:10681日至91日止(采挂号邮寄方式提出者,以交邮当日之邮戳为凭;采挂号邮寄以外方式提出者,以送达观光传播局为准,并应於截止日当天下午5时前送达)。
  • 申请资格:本市立案之法人及其他经观光传播局认可之补助对象(以立案团体为限)。但不含政党、学校及其所属单位,或以其为主要股东或捐助之法人或团体。
  • 补助内容:於10610月至12月结合本市合法旅馆与商圈,於本市办理观光活动、训练、推广会或研讨会,透过整合行销吸引旅客前来住宿并具体提升观光产值者。
  • 申请应备文件:台北市观光活动补助申请表1份、着作财产权声明及授权同意书1份、资格证明文件1份、观光活动企划书10份。
  • 申请方式:邮寄、亲自。
  • 收件地址:台北市信义区市府路13楼中央区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收(请注明申请106年度第3期观光活动补助)
  • 有关申请程序、书表格式、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参考台北市观光活动补助申请须知,请至「台北市民e点通」网站下载(https://www.e-services.taipei.gov.tw/业务机关/观光传播类/观光产业/台北市观光活动补助)。
  • 主办单位: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

承办科室:观光产业科

观光产业科  王慧玲科员   

电话:1999 (外县市02-27208889) 7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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