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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受理106年度第4期台北市观光活动补助申请公告

定位点

发布日期:2017-09-30

更新日期:2017-09-30

3607

  • 1.申请期间:106101日至1020日止(采挂号邮寄方式提出者,以交邮当日之邮戳为凭;采挂号邮寄以外方式提出者,以送达观光传播局为准,并应於截止日当天下午5时前送达)。
  • 2.申请资格:本市立案之法人及其他经观光传播局认可之补助对象(以立案团体为限)。但不含政党、学校及其所属单位,或以其为主要股东或捐助之法人或团体。
  • 3.补助内容:於10611月至12月结合本市合法旅馆与商圈,於本市办理观光活动、训练、推广会或研讨会,透过整合行销吸引旅客前来住宿并具体提升观光产值者。
  • 4.申请应备文件:台北市观光活动补助申请表1份、着作财产权声明及授权同意书1份、资格证明文件1份、观光活动企划书10份。
  • 5.申请方式:邮寄、亲自。
  • 6.收件地址:台北市信义区市府路13楼中央区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收(请注明申请106年度第4期观光活动补助)
  • 7.有关申请程序、书表格式、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参考台北市观光活动补助申请须知,请至「台北市民e点通」网站下载(https://www.e-services.taipei.gov.tw/业务机关/观光传播类/观光产业/台北市观光活动补助)。
  • 8.主办单位: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

承办科室:观光产业科

观光产业科  吴易锺辅导员   

电话:1999 (外县市02-27208889) 7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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