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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奖励旅馆业节电计画(修正)

定位点

发布日期:2016-03-01

更新日期:2016-05-27

2301

台北市奖励旅馆业节电计画104年8月4日北市观产字第10430659200号函订定104年10月19日北市观产字第10430856000号函修正105年3月1日北市观产字第10530183700号函修正壹、计画缘起:倡导永续节电,深化全民节能意识。贰、计画目标:观光旅馆业及旅馆业年度节电总度数达2,000万度。参、参与对象:台北市观光旅馆业及旅馆业。肆、实施期程: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伍、参与办法:一、参与对象依实际房间数划分为五等级:1.房间数20间以下:A组2.房间数21至50间:B组3.房间数51至100间:C组4.房间数101至200间:D组5.房间数201间以上:E组二、申请资格:本计画采取报名制,以当期(双月份)用电比去年同期(双月份)节电百分比达2%以上之旅馆业为限。三、申请方式:填妥申请表(如附件)并检附当期之双月份电费单影本(含所有营业范围,以旅馆业登记证记载为准,并须载明去年同期用电度数),於每一期次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凭,遇例假日顺延1日)向本局提出申请(例如:第一期之次月为104年9月,以此类推)。四、每期节电百分比计算基准:=[(电费收据所载计费期间之去年同期度数-本期度数)/ 去年同期度数]*100%,计算至小数点後第2位(小数点第2位後无条件进位)。五、竞赛共分4期进行,分别为(以台湾电力公司电费单所载之计费期间为准):1.第一期:104年7月至8月。2.第二期:104年9月至10月。3.第三期:104年11月至12月。4.第四期:105年1月至2月。陆、奖励措施:一、每组每期节电成绩佳者(依节电率高低进行评比),依组别颁发奖金:1.A组:每家颁发2万元(上限为15家)。2.B组:每家颁发3万元(上限为25家)。3.C组:每家颁发5万元(上限为16家)。4.D组:每家颁发8万元(上限为10家)。5.E组:每家颁发10万元(上限为11家)。二、每期结束後,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将於每一期次月底公布得奖旅馆业者名单。柒、经审查後得奖业者,本局将以正式公文通知,并请依限提供获奖公文影本、领据、切结书及公司拨款帐户或存摺封面影本(皆须盖印公司及负责人大小章),俾利本局核销。捌、注意事项:申请本计画之业者,不得向其他机关申请其他节电奖励(或补助)。如有隐匿不实或造假情事,本局将撤销补助案件,并缴追回已拨付款项。


资料来源: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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