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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 受理111年第2期国际会议、展览暨奖励旅游赞助申请公告

定位点

发布日期:2022-03-15

更新日期:2022-03-15

发布单位: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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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期限:11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111年7月至12月办理之国际会议、展览及奖励旅游赞助申请

(一)市民服务大平台:请於111年4月30日23时59分前线上申请。
(二)邮寄:采邮寄方式提出者,以交邮当日之邮戳为凭。
(三)亲送:应於截止日111年4月30日下午5时30分前送达台北市会展办公室(台北市信义区市府路1号3楼西北区)。

二、补助对象:本作业要点适用於各级地方政府机关(构)、法人或组织於台北市办理之会展奖旅。 

三、应备文书:国际或国内会议、展览暨奖励旅游申请表、检附公司或法人团体登记证书影本、赞助内容表及计画书各3份。

(一)台北市国际或国内会议、展览及奖励旅游申请表」为制式书表,请至「市民服务大平台」网站下载(https://service.gov.taipei/依机关分类>观光传播类 >台北市国际会议、展览及奖励旅游)。
(二)资格证明文件,应附立案或登记证书影本。
(三)计画书内容应包含:含背景介绍、历年举办情形、举办内容、经费估算及预期效益等。

四、申请方式:市民服务大平台、邮寄、亲自送达。

五、注意事项:受赞助单位应於计画执行完成1个月内检附相关资料向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申请结案,但111年12月执行完成之案件应於12月31日前申请结案,未依限申请者,赞助经费不予保留。申请赞助项目属经费者,申请结案时须检附全案收支清单及赞助款之原始凭证。

六、申请单位如未依原计画书内容执行,或执行内容与原计画书内容差距过大,又无正当理由者,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得不予赞助或依比例扣减之,其已赞助之部分应予收回。

七、相关问题请洽台北市会展办公室,电话:1999 (外县市02-27208889)转2104、2105或观光发展科,电话:1999 (外县市02-27208889)转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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