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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台北灯节主灯-认养公告

定位点

发布日期:2022-04-11

更新日期:2022-04-11

发布单位: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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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台北市政府「大型活动展品再利用作业流程规定」办理,为使2022台北灯节之主灯「TAIPEI 40」宇宙飞船能於灯节结束後发挥最大效益,故办理公开认养,以落实主灯永续再利用之精神。

二、申请期间:111年4月8日至4月27日。

三、申请认养对象:依法设立之法人或团体。

四、申请应备文件:认养企划书(内容须含认养缘由、展出地点及方式、维护方式等)、意愿书。

五、认养办法
(一)提出申请:於公告期间内将上述申请应备文件电子邮寄至qa-wsky0411@mail.taipei.gov.tw信箱,以寄件日为申请依据,并於寄出後电洽观光传播局承办人确认收件。

(二)若有一个以上之单位提案认养,则以公开抽签程序决定认养单位并签具切结书。

六、认养条件:
(一)费用:自行负担组装及维护等费用(含组装、运输及认养期间维护之费用,费用预估如附件)。

(二)认养期间:自111年6月1日起至113年5月31日,上限为2年。

(三)续展地点:为延续主灯在地性,主灯续展地点应为2022台北灯节举办之士林区。

(四)认养所需空间:应放置於室内或有顶棚之空间,避免因天候状况导致灯饰锈蚀,未来无法使用;另续展场地应由认养单位自行协调一切事宜及负担相关费用。
1.主灯摆放空间:宽15公尺*长15公尺*高5公尺。
2.主灯底座摆放空间:宽10公尺*长10公尺*高60公分。

(五)认养期间须聘请专门单位定期维护,认养期满後需依原组装之状况归还。

七、主灯组装与安置等相关事宜,请洽主灯团队:明道工作室(联络人:林芝羽、电话:0988-125-193)。

八、认养程序相关问题请洽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观光发展科承办人-吴佩锦,电话:1999 (外县市02-27208889)转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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