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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第2期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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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8-03-26

更新日期:2018-03-26

3008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受理107年度第2期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公告

一、    申請期間:107年5月1日至5月20日止(採掛號郵寄方式提出者,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憑;採掛號郵寄以外方式提出者,以送達觀光傳播局為準,並應於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00分前送達)。
二、    申請資格:本市立案之法人及其他經觀光傳播局認可之補助對象(以立案團體為限)。但不含政黨、學校及其所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或捐助之法人或團體。
三、    補助內容:
(一)    凡107年7月至12月於本市辦理且對促進本市觀光發展有助益或配合本府政策辦理之觀光相關活動、訓練、推廣會或研討會,前述觀光相關活動應以民俗、節慶或彰顯地方特色為主題。
(二)    配合市府施政重點者,優先列入補助:
1.    以「美食觀光」、「臺北舊城觀光」、「河岸觀光」及「夜間觀光」等主題,規劃特色活動,以吸引國內外旅客參加。
2.    結合本局指標性活動(如河岸音樂季、跨年晚會…等),規劃與活動主題相關或成為本局帶狀活動者。
3.    結合臺北合法旅宿業者或具穆斯林友善認證之旅宿業者辦理觀光活動,透過整合行銷吸引旅客前來臺北住宿,並具體提升觀光產值者。
(三)    另申請單位應於活動加強國際化、產業化、在地化等指標,並視活動規模及性質提供無障礙服務配套措施。
四、    申請應備文件: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表1份、著作財產權聲明及授權同意書1份、資格證明文件1份、觀光活動企劃書10份。
五、    申請方式:郵寄、親自。
六、    收件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收(請註明申請107年度第2期觀光活動補助)
七、    有關申請程序、書表格式、審查程序、審查標準及相關注意事項請參考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須知,請至「臺北市民e點通」網站下載(https://www.e-services.taipei.gov.tw/業務機關/觀光傳播類/觀光產業/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
八、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承辦科室:
(一)    觀光發展科/林新傑研究員(申請節慶活動類別補助)
電話:1999 (外縣市02-27208889)轉1505;傳真:02-27205887
(二)    觀光產業科/王慧玲股長  (申請結合旅館類別補助)
電話:1999 (外縣市02-27208889)轉7573;傳真:02-2758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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