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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受理「珍進股份有限公司」於本市信義區逸仙段二小 段69、69-9、72等3筆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 區,設立一般旅館業申請辦理社區參與公聽會相關事宜。

定位點

發佈日期:2019-03-04

更新日期:2019-03-04

發佈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2825

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6896 依據:
臺北市社區參與實施辦法第5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中華民國108年3月5日起至108年4月19日止。
二、公告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公所公布欄、信義區新仁里里辦公處布告欄。
三、本案申請人:珍進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80號5樓)。
四、社區參與人資格:
(一)申請基地周界50公尺範圍內如計畫圖說之設籍居民及土地、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人由申請單位以張貼里鄰公布欄及郵寄方式通知)。
(二)專家學者:應具有都市計畫、交通、觀光旅遊、環保、建築、勞工安全等相關學經歷。
(三)公益團體:在全國或臺北市登記有案之社團得推派代表一人。
(四)本府建築主管機關及其他有關機關。
(五)其他利害關係人:係指法律上之利害關係人,如承租人、地上權人、抵押權人等,但不包括親屬在內,惟親屬出具委任書者得代理參加。
(六)前項之社區參與人參加公聽會時應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明、委任文件等),經查驗符合資格者始得入場。
五、公聽會時間:中華民國108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10時0分(會議開始前30分鐘辦理社區參與人資格查驗)。
六、公聽會地點:松山文化創意園區「藝趣空間」(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2樓)(可自忠孝東路四段553巷進入) 。
七、公聽會程序:
(一)主持人說明案由。
(二)申請人說明本案使用計畫內容。
(三)社區參與人陳述意見與申請人說明。
(四)公聽會結論。
(五)散會。
八、本案設施規模包括地下2層至地上13層,共設103間客房及大廳等,詳情請參閱社區參與計畫書。社區參與計畫書置於信義區新仁里辦公處,供社區參與人查閱。
九、申請人得委任代理人出席。
十、申請人及社區參與人於公聽會時得陳述意見、提出證據,經主持人同意後,並得對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發問。但為避免延滯程序之進行,主持人得禁止其發言;有妨礙公聽會程序且情節重大影響會議進行者,得命其退場。主持人認為公聽會中意見經充分陳述已達可為決定之程度,即終結公聽會。
十一、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無故缺席或社區參與人全部或部分未到場者,得由主持人決定逕行開會、延期或終結公聽會。
十二、社區參與人於公告期間內或於公聽會終結前,得以書面(載明姓名、地址、參與人資格證明及聯絡電話)向本局提出,列入審議本案的意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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