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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有線電視109年度推3種收視組合供民眾選購 觀光傳播局並公布各業者訂戶數及頻道授權情形

定位點

發佈日期:2019-12-10

更新日期:2019-12-10

發佈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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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548、7545 臺北市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費率審議委員會昨(9)日開會決議109年度有線電視各項費用上限,每家業者都提供3種頻道組合供收視戶選購,其中9家原有業者基本頻道A組每戶每月上限維持495元,北都有線電視調整仍為450元。另外,針對業者競爭衍生的現象,委員會也決議業者如要求收視戶提前退租時須優惠返還,應於契約及繳費通知單中載明,除經收視戶同意外,業者不得要求退租時須將數位機上盒送到指定地點。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局長劉奕霆表示,109年度臺北市有線電視參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研擬的「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修正草案的分組規定,每家業者都推出3種頻道組合,其中俗稱「吃到飽」的A組,9家原有業者維持上限495元,新進業者北都450元。B組以無線電視頻道、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國會頻道為主,每家業者上限均為200元,收視戶可依需要自行決定是否加購業者提供的套餐組合。C組為A組原有頻道再加上數個頻道,各業者收費上限自515元至550元間。劉奕霆說,109年度長期訂戶依然享有優惠折扣,包括雙月繳10元、季繳15元、半年繳45元、年繳90元。低收入戶免收裝機費、收視費,及中低收入戶收視費半價優惠,也都維持不變。部分業者為爭取收視戶推出長期訂購的優惠價,以致實際收視費用較市府公告的上限低,雖然沒有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但也衍生一些現象,譬如收視戶提前退租,業者往往要求高額的優惠返還(即收視戶須退還公告價格與優惠價格的差額給業者),形成消費爭議,費率委員會決議業者必須在契約及每次繳費通知單中清楚記載相關補繳規定,以便雙方遵守。劉奕霆說明,如業者未於契約中清楚記載即收取優惠返還,已符合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3條「營運不當、損害訂戶權益」規定,將依法處分6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業者有時會要求退租的收視戶必須親自將數位機上盒送到營業場所,造成收視戶的不便,費率委員會決議業者必須提供便利的回收方式,如派員取回,除非收視戶同意,不能要求收視戶自己送回。觀光傳播局根據各業者提報的統計資料,公布至108年10月底臺北市有線電視收視戶共597,854戶,其中凱擘集團共289,850戶,包括陽明山87,518戶、新台北74,606戶、金頻道64,027戶、大安文山63,699戶,中嘉集團共138,859戶,分別是長德54,166戶、麗冠41,948戶、萬象42,745戶,另外3家獨立公司中,聯維共59,644戶,寶福有11,645戶,經營範圍涵蓋萬華以外11個行政區的北都則有97,856戶。觀光傳播局也公布各業者於108年11月中提報的109年62個(北都61個)主要頻道播出授權情形,其中凱擘集團4家業者及中嘉3家業者都還沒和頻道商簽訂授權契約書,但都已拿到授權意向書。聯維及寶福2家業者皆取得52個頻道授權意向書,10個頻道和頻道商協商中。北都則取得3個頻道授權契約書、15個頻道授權意向書,另外43個頻道和頻道商協商中。 劉奕霆補充說明,費率委員會自今年10月起共召開3次會議,並曾邀請有線電視業者列席說明提報的費用資料,及產業團體代表說明對有線電視整體服務及費用的看法。觀光傳播局近日內將簽報費率委員會各項決議,並於市長核定後正式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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