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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無止鏡 拍出你的旅遊行」 影片徵集活動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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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6-10-12

更新日期: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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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無止鏡 拍出你的旅遊行」 影片徵集活動簡章
臺灣有多元的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舉凡高鐵、鐵路、客運、捷運、公車、微 笑單車等,串聯起各地旅遊,除了讓旅行者們都能夠輕鬆到達目的地外,更能深 度體驗在地風情。本次活動鼓勵網友們使用「電子票證」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 以「旅行臺灣時所使用的大眾運輸交通工具」為主軸,可參考 4 種情境來進行影片拍攝:
「一個人也行」:誰說出遊一定要結伴?說走就走,一個人也能好好玩!
「愛情向前行」:曖昧中?熱戀中?牽起手,一起走! 
「友情不單行」:三五好友揪出團,一路上歡樂嬉戲好熱鬧! 
「親情溫馨行」:親子出遊,享受天倫之樂!
*電子票證包含悠遊卡、一卡通、台灣好玩卡、HappyCash、 icash 
 
活動網址:http://www.eventaiwan.tw/2016video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承辦單位:莫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活動期程  網路徵件:2016 年 10 月 1 日(六)~11 月 15 日(二)
 網友投票:2016 年 11 月 1 日(二)~11 月 30 日(三)  得獎公布:2016 年 12 月 16 日(五) 
 
三、活動獎項
好玩獎:前 50 位投稿並審核通過者,可獲得價值 500 元之「台灣好玩 卡」一張。

*每位參加者限領一次  優等獎:由全部作品中評選出 20 名可獲得價值 15,000 元之「2 人同 行離島機票與3天2夜住宿」。 (非假日使用)*每位參加者投稿件數不限, 得獎作品以 2 件為限 

網友投票獎:於參與投票之網友中抽取 100 名可獲得「喔熊紀念品」。 
 
四、投稿主題與格式
1. 作品主題:旅行臺灣時所使用的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並可參考「一個 人也行」、「友情不單行」、「愛情向前行」以及「親情溫馨行」4 種情境, 可擇一情境或自由拍攝相關短片。 
 
2. 影片長度: 30 秒~120 秒(超過 120 秒者,以+2 秒為限)。 3. 拍攝方式不拘,DV 攝影機、數位相機、手機等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的動 態影像創作皆可。 4. 影片類型風格不拘,以微電影、旅遊紀錄、動態相本等多元影片方式 呈現皆可,並可自由進行後製(加入文字、各種特效等)剪輯。 5. 投稿影片需附上 200 字以內之影片介紹文字或影片創作理念。 6. 除自行創作外,投稿作品中出現之第三方影片、影像、音樂及肖像需 取得授權使用外,應取自創用 CC 授權。 7. 經評選為優等之作品,需繳交作品原始影片電子檔案予主辦單位。 
 
五、投稿流程
1. 請先將影片檔案上傳至「Youtube」頻道,設定為「公開」影片,並於 影片標題前方加註【旅行無止鏡】,例如:【旅行無止鏡】友情,與我 同行。 2. 投稿前須先登入或註冊成為「臺灣觀光年曆」會員,並於本活動網站 按下「投稿影片」進入活動投稿頁面。 3. 於投稿頁面中,輸入影片名稱→輸入影片之 Youtube 連結網址→上傳 代表圖像→加註 200 字以內之影片介紹文字→同意線上投稿著作聲明 →確認送出。 4. 投稿作品將進行審查,活動小組將於審查通過後寄送審查結果通知, 並於活動網站上露出作品。 
 
六、作品評選及權重
評選:活動評選委員將邀請交通部觀光局內部代表組成評審,對參賽 作品進行評比。  權重: 項目 說明 百分比 影片內涵 及完整性 影片整體之架構、表達意象、內涵,以及觀看後 之感受 30% 主題契合 與活動主題之契合程度 30% 影片創意 拍攝手法及內容呈現之創意度 25% 投票票數 網友投票所獲得之票數 10% 文字說明 影片介紹說明或影片創作理念之文字表達 5% 合計 100% 

旅行無止鏡 拍出你的旅遊行

七、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 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隱私 權聲明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規範。 2. 投稿作品應符合本活動主題並符合規格,且作品之所有權須為參加者 所有,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投稿,不得重製、翻拍、拷貝、抄襲、 合成他人作品。違反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 由參選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致生損害於活動小組或 其他任何第三人時,該參加會員應負起一切民刑事責任,本活動主辦 及協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 投稿於本活動之作品不得涉有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 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內容,若有違反 者,於作品審核階段將不予通過。 4. 所有投件作品須同意提供交通部觀光局於本次活動相關宣傳使用;得 獎作品及原稿原始檔之著作財產權歸「中華民國」所有,管理使用機 關為「交通部觀光局」,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 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 5.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列。 6. 為維護參加者得獎公平性,禁止網友從事外掛程式、登錄資料不實、 多重身分帳號、違反本網站各項規範或任何影響活動公平性之行為, 一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或追回獎項(品)。 7. 得獎名單公布後,將會以電子郵件寄出通知信函至得獎者信箱,若得 獎者未收到電子郵件通知,請與活動小組 hueiing.chen@techmore.com.tw 連絡。 8. 活動獎項將統一寄送,得獎者應詳實填寫個人資料,若因資料填寫不 完整或不正確導致無法通知中獎者,或未於期限內回覆中獎通知者, 將視同自願放棄領獎資格,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獎項也不另行補發。 9. 本活動之獎品內容若因市場缺貨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出貨時, 活動主辦單位得以同質性的等值獎品取代之。 10.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品圖片僅供參考,以實 際商品為主;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澎、金、馬,主辦單位不 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1. 本項活動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 定辦理,獎金金額超過新臺幣 1,001 元(含)以上,主辦單位將於次 年 1 月底前開具扣繳憑單給中獎人,請中獎人依規定申報。非中華民 國境內居住之外籍人士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得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額。獎金所得將由承辦單位於年度結算另行寄發扣繳 或免扣繳憑單。 12.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保留變更或停止本活動之權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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