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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要求有線電視業者106年6月前完成數位化 收視費維持495元 未完成數位化業者將逐月調降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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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6-12-12

更新日期:2016-12-12

發佈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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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有線電視數位化規劃於明年6月前完成,臺北市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費率審議委員會於8日開會決議,除明(106)年度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原有9家業者每月每戶上限維持495元,北都數位有線電視也維持自450元至580元等4種收費組合外,對於無法如期完成數位化的業者,則自明年7月起逐月調降收視費5%,即25元,到完成為止。另外,於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登記有案的低收入戶持續免收裝機費及收視費。臺北市觀光傳播局局長簡余晏表示,為審議105年度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率,費率審議委員會自今年10月起共召開3次會議,並曾邀請有線電視業者列席說明提報的費用資料,以及消費者團體代表、產業團體代表說明對有線電視整體服務及費用的看法。臺北市為儘速完成有線電視數位化,將今年訂為有線電視數位元年,觀光傳播局並與業者協調最遲須於明年6月底前完成關閉類比頻道,全面以數位頻道播出節目,截至今年11月底已有士林、北投、大安、文山及內湖等5個區完成,南港區也將在本月完成。為促使尚未完成的業者積極執行這項政策,審議委員會決議業者如明年6月底未完成,自7月起逐月調降收視費5%,如以495元計,每月調降25元。為照顧低收入戶,臺北市有線電視業者多年來都提供低收入戶免收裝機費及收視費的優惠,截至105年9月底全市共9,300多戶申請,但比例僅達4成6,為促使業者落實這項優惠,審議委員會也決議,業者提供免費優惠戶數除須持續成長外,也須佔全部戶數的0.5%以上。另外,具有將頻道選擇權還給收視戶意義,並減低收視戶負擔的「分組付費」制度,中央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今年6月將「有線電視分組付費辦法」行政計畫送立法院審查,但立法院迄今遲未審查,審議委員會呼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與立法院溝通,儘速進行審查,並在107年全面實施,為有線電視發展立下新的里程碑。審議委員會針對新進業者以較低費用競爭的現象也進行討論,因業者並未違反費用上限的規定,未做成決議,但將由觀光傳播局蒐集相關資料,評估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必要時送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媒體行政科科長葉煥輝表示,近日內將簽報費率審議委員會各項決議,並於市長核定後正式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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