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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畫刊103年6月第557期—女兒,兒子一樣好?! 超過六成女性拋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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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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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兒子一樣好?! 超過六成女性拋棄繼承權
台北畫刊557期—女兒,兒子一樣好?! 超過六成女性拋棄繼承權

「女兒,兒子一樣好!」臺灣女性和男性真的平等?!法律形式是平等的,但是,從臺灣嬰兒的出生比仍存在「性別失衡」,到遺產受贈人,六成是男性,拋棄繼承者的女性有六成,這些性別差異現象,能夠說明男女已達實質平等?社會文化習俗改變了嗎?

性別失衡
自然情況,新生兒的男女比例通常維持105:100,由於男嬰夭折率略高於女嬰,成年後男、女比例相當接近。臺灣在戰後30年也一直維持此自然數據。但到1987年,數字出現變化,1990年新生兒男女比達到110:100,男嬰已多出正常的5%。2009年臺灣地區(不含金門縣及連江縣)農村縣市嬰兒性比例仍超過1 1 0,所幸2 0 1 2年嬰兒性比例降至107,為25年來最低。

女性申請學貸比例比男性高
目前大多數人都可以進大學,男女性進大學的人數比例也相近。但私立學校學生申請學貸的比例,比公立普通大學高出一倍!不僅如此,學貸比例也存有性別差異。總體而言,2010年男大學生申請學貸的比例為17.39%,女大學生則為20.77%,差距超過3%。同時,不論哪一個類型的學校,女生申請學貸的比例都比男生高,在學貸比例最高的私立科技大學中,女生比男生更高出近5%!換言之,過去女性受教育機會低於男性,現在女性和男性都有均等的受教育機會,但取得教育資源仍存在性別差異。

拋棄繼承者女性占六成
我國《民法》已明文規定男女具平等繼承財產權,不因「已婚」或「未婚」的身分,而給予任何差別待遇,形式符合「男女平等」概念。然而,2011年贈與稅申報受贈人數共16萬6,927人,其中男性9萬8,215人(58.8%);女性6萬8,712人(41.2%)。相反的,2011年國人遺產稅申報拋棄繼承人性別統計,拋棄繼承人數共2萬1,318人,其中男性7,827人(36.7%),女性1萬3,491人(63.3%),拋棄繼承者女性為男性1.7倍。

從受贈遺產和拋棄繼承明顯出現性別差距數字,再次顯示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傳統社會文化。我曾經問過很有草根性的女性,「不簽拋棄,會怎樣?」她們說:「過年,就會沒有後頭厝(閩南語娘家之意)可回!」可見會簽拋棄繼承同意書的女性多不是「自願拋棄」,而是「被迫拋棄」。實質而言,婦女的財產繼承權是「被排除」或呈現「邊緣化」的現象。

相較2008年39.9%女性受贈比例,2010年些微增加了1.3%。同樣的,與2008年女性拋棄繼承比例相比,2010年業已下降1.5%。這些數字反映出財產繼承權性別差異的現象已逐漸改善,只是進展緩慢。

台北畫刊557期—女兒,兒子一樣好?! 超過六成女性拋棄繼承權

    落實「女兒,兒子一樣好!」
    臺灣從2012年1月開始施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簡稱CEDAW),此項公約是聯合國於1979年通過,1981年實施,目的是為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

    《民法》雖然已有法律平等相關規範,但是,社會文化習俗仍有待改善。簽署國際人權公約的國家有恪盡職守的義務(DueDiligence),誠如CEDAW第5條明列:「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改變男女的社會和文化行為模式,以消除基於性別而分尊卑觀念或基於男女任務定型所產生的偏見、習俗和一切其他做法。」

    「女兒,兒子一樣好!」,先從資源分配的性別正義開始吧!

     

    文/嚴祥鸞(實踐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中華心理衛生協會理事長)
    插畫/陳佳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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