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进入山地经常管制区者则必须事先申请入山证,若进入山地特定管制区者可凭身分证明文件,在管制区警察局、分局、分驻(派出)所、入出检查所直接缴费申请。中华民国山岳协会可为4人以上的团体安排由英语导游带队的登山行程。
至于外国人申请入出山地经常管制区者,需要填具外国人入山申请书,连同护照或外侨居留证,或我国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发给的身分证明文件及主管机关出具合于入山的证明文件,向警政署或该管辖县(市)警察局、分局、分驻(派出)所或国家公园警察队申请外国人入山许可证。如外国人连同本国人以同一事由入山者,比照本国人申请入山许可证,详情可洽警政署民众服务中心:02-2321-9011分机200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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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山许可证申请:内政部警政署入山案件申办系统
内政部警政署:警政署官方网站